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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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通知精神,今年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户、档托管办法和托管后可享受的服务,可从网站 () 查询。学校招就处办理审核签章手续从即日起至2009年5月30日止。6月1日以后学院就业处不再受理户、挡托管手续。
在学校办理申请托管程序:
1、上省教育厅相关就业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或
2、《高校毕业生户挡托管申请表》自行从网站下载或到院系领取,请同学们5月30号前须填写好后由院系集中交学院招业处。3 审核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和报到证在各自院系领取。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
如何申请
1、申请人到学校各自院系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从“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户档托管”栏目下载该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面打印申请表,一面打印托管办法),填好后交学校招就处审核签章。(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毕业当年的
3、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
1、在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户口迁移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80元;托管期间需开具非就业有关证明每次20元;超期两年若继续申请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
2、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3、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点击“户档托管”→“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法律责任
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