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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生声明

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6-06 浏览量:2454
    为保障考生和考生家长的正当利益,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 肃性,在2017年普招工作开始之际,我校郑重承诺如下: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和各省招办普高招生政策规定,规范履行招生录取各环节手续。
    二、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没有计划外招生。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也不开展任何形式 的有偿招生。
    四、 学校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费 均由我校财务处在考生开学报到时收取,并出具由财务处署章的正规收据. 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收费。
    五、 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 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并如实开展招生宣传,不搞虚假宣传、违规宣传。
    六、 我校高职办学只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大道1号一个校区, 没有与任何机构或企业开展校外办学。
    七、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学校2017年招生的宣传、咨询和解答工作。我校在湖北省各地市州设置有招生咨询点,各咨询点地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都在我校网站公示可查,网站:为我校唯一网络公开渠道。我校在湖北省外没有设置任何招生咨询点。
    八、 邮政局邮政特快专递为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唯一渠道。
    九、 招生违规监督举报电话:027-5116865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家长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2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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