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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

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4-04 浏览量:2056
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改派)手续办理程序
条件要求
1、已办理过报到证;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
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
4、在两年择业期内。
办理程序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无就业单位需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4)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学校通过《办公信息系统》上报改派数据;
3、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办理并领取《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办理时间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学校集中办理时间为当年7月15日—9月30日止,个人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10月7日至第三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
咨询电话:027-8727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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